跨省转移审批
2017-03-30 17:23:07 0 举报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不同意接收
出具预审意见报送省厅
材料审核不通过
信息不通过
网站公示
申请企业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注册
环保部门通知企业
省厅回函环保部门不同意转移意见
省厅审核材料
材料审核通过
省厅规定所在地环保部门在收到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是否同意转移意见
填报企业基本信息
公示期内有异议
公示期内无异议
省厅回函环保部门同意转移意见
信息通过
省厅公示
函告接受地环保厅(局)
环保部门审核材料
接收地环保厅(局)审核
结束
存在问题,退回环保部门
开始
环保部门审核信息
审核通过
同意接收
提交申请表、转移实施方案、法人授权委托书、处置合同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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