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流程图
2017-04-09 21:33:46 0 举报
该流程图描述了一个基本的程序操作过程。首先,程序开始于一个起点,这通常是一个初始条件或输入。然后,程序进行一系列操作,这些操作可以是计算、数据处理、决策等。每个操作都有特定的功能,并且可能会产生输出或结果。接下来,程序会根据这些输出或结果进行判断,以决定下一步的操作。如果满足某个条件,程序将继续执行下一个操作;如果不满足条件,程序可能会跳转到其他路径或结束。这个过程会一直重复,直到达到一个终点或满足特定的终止条件。整个过程的执行顺序和路径都是根据特定的逻辑和规则来确定的。通过这个流程图,可以清晰地了解程序的运行过程和各个步骤之间的关系。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邮件(一):2015.12.1 发件人:冯颖慧 收件人:李国庆附件:锐信账户信息等邮件(二):2015.12.2 发件人:李国庆 收件人:冯颖慧内容:同意由第三方内蒙古锐信支付货款的方案。
合同声明函(2015.12.3)声明人:江苏宝丰(有盖章) 内蒙古锐信(无盖章)主要内容:兹贵我两司于2015年12月3日签订关于香岛130兆瓦+31兆瓦光伏农业温室结构工程项目的《设备采购合同》。贵我两司在此共同声明:此合同仅用于我司与内蒙古香岛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18日所签订逆变器购销合同的收付款及收付发票所需,不进行实质性交易。
合同履行说明(2015.12.3)对应合同:2013.6.18签订的逆变器购销合同达成以下意见: 1、从2015年12月2日起由内蒙古锐信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代内蒙古香岛公司陆续支付余款。若材料采购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内蒙古锐信未向江苏宝丰付款,原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原合同所有条款。 2、从2015年12月2日起宝丰公司收取相应款项向内蒙古锐信公司提供税率17%的增值税发票。3、除收付款、收付发票条款外的其他内容执行原合同。 4、江苏宝丰与内蒙古锐信所签订的材料采购合同为完成上述收付款和收付发票所需,不进行实质交易。确认双方:江苏宝丰、内蒙古香岛 (无内蒙古锐信盖章)
增值税专用发票(2016.1.5)发票号:16654115 销售方:江苏宝丰抬头:内蒙古锐信货品:钢结构支架 30吨价税合计:120000元
发货通知单(2013.6.19)运单号:BF-SA-0004/A客户名称:内蒙古香岛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交货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古路板村香岛生态农业产业园区 发运日期:2013.6.19收货人:羊梓宸 电话:13911174026合同编号:BF2013JUNE18产品属性:光伏并网逆变器、SGI-250KTL、1台、1300*845*2300、净重960KG、总重1000KG。运载信息:天扬运输公司(刘发华18052735557)编制人:李国庆 13601593917 销售总经理:冯晨婴 13682244079
购销合同(2013.6.18)合同编号:BF2013JUNE18逆变器、SGI-250KTL、1台、120000元。结算价款含产品运抵买方住所地,交付买方前的所有运费,出厂装卸费,包装费及17%增值税。 1、所有货物运至买方指定项目现场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5%于卖方作为到货款。 2、质保款为合同总价的5%,买方应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运行一年内付清全部余款于卖方。
催告函(三)2015.10.22
催告函(一)2015.3.9
催告函(四)2017.03.17
律师函 2016.11.9
催告函(二)201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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