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为的成立
构成要件①当事人②标的③意思表示(单方法律行为仅须一个意思表示;合同须要约与承诺合致)
<b><font color="#c41230">【注意】实践合同需要实际交付,合同才成立(①定金合同;②保管合同;③借用合同;④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⑤代物清偿协议)</font></b>
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主体:需要有主体资格,即有权利能力。
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真实,一致,自由、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注意,是效力性强制规定,不是程序/管理性强制规定,例如行政法规要求房屋租赁合同必须备案,但未备案不影响合同效力)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情形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无权代理
追认
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行为
【区分:条件VS期限】<br><b><font color="#c41230">条件</font></b>:将来的,发生与否<b><font color="#c41230">不确定</font></b>的,合法的<br><b><font color="#c41230">期限</font></b>:<b><font color="#c41230">一定会发生的</font></b>
【区分:条件VS义务】<br>“附条件的民事行为”中的“条件”是指影响合同效力的附款,而“附义务的民事行为”是指该义务是民事行为一方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其履行与否与合同效力本身无关。
不利推定
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做不利于行为人的推定】
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不正当指违背了诚信原则】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重大误解
排除情形:
动机错误,不属于重大误解
对标的物价格或价值的认识错误不构成“重大误解”
欺诈
<b><font color="#c41230">【注意】可撤销的婚姻只有胁迫一种情形,欺诈的婚姻不可撤销。</font></b>
<b><font color="#c41230">第三人欺诈: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合同相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对比第三人胁迫】</font></b>
胁迫
第三人胁迫:第三人实施胁迫行为,即使相对人不知情,受胁迫方仍有权撤销该行为。<b><font color="#c41230">【注意和第三人欺诈区分,原因:胁迫具有不可容忍的违法性】</font></b>
显失公平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困境、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 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总则将乘人之危和显示公平合在了一起】
<b><font color="#c41230">【注意】假一罚十等承诺没有利用对方的困境,故不属于显失公平,是有效的承诺。</font></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