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流程图(公司版)
2018-05-03 17:49:00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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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流程图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未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
试点境内企业(B)
互联网
发行存托凭证
营收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
战略新兴
三、申请试点
报告期董监高无重大变更、实际控制人未变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
大数据
试点红筹企业(A)
申请试点企业
最近一年营收30亿元
人工智能
云计算
股权结构、公司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可适用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对存在协议控制架构的试点企业,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区分不同情况,依法审慎处理
软件和集成电路
高新技术
生物医药
关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总体上应不低于境内法律要求。
《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20180330)
存在投票权差异、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的,应于首次公开发行时,在招股说明书等公开发行文件显要位置充分、详细披露相关情况特别是风险、公司治理等信息,以及依法落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定的各项措施
试点境内企业B
股权清晰、资产独立、人员独立、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
试点红筹企业A
已境外上市大型红筹企业
未境外上市境内注册的企业
应符合证券法关于股票发行的基本条件
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
发行股票上市
股权结构、公司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可适用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一、行业自查
六、发行条件
关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总体上应不低于境内法律要求
四、公开发行
二、条件自查
试点企业(证监会遴选)
股份公司,报告期3年、注册资本足缴、规范三会
持续盈利、报告期净利润3000万(主板)、最近2年利润1000万元/最近一年盈利且营收不低于5000万(创业板)
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
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发行条件
五、发行要求
高端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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