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案件管理指引
2018-06-29 10:12:26 3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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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移送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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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关于执行移送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指引
一、一般规定
简易程序--“破”号案件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各项工作+延长三个月(法院批准)
二、前期工作
摇珠选定次日-----将工作团队成员名单、负责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债权申报地址书面告知法院
收到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定工作计划表,并备案
收到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刻章
收到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开户
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提交阶段性工作报告
三、调查与接管
收到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布受理破产案件公告,并打印网页交法院存档-----公告发布之日至债权申报期限截止日不得少于三十日
收到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查询债务人工商内档资料
收到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债务人诉讼、仲裁及执行情况清单
收到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了解债务人缴纳税款、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情况,并通知相关机构申报债权
截止破产申请受理之日,查询结果超过六个月的,管理人重新申请调查债务人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证券、支付宝账户等
调查债务人持有商标、专利、著作权、域名等财产性权利状况。
收到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前往债务人住所地查看,并联系债务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等人员,确定接管时间,开展接管工作
管理人未接管到营业执照、公章的,应及时刊登遗失声明
对于执行程序中扣划至执行法院的银行存款、尚未分配的财产变价款、实际扣押的动产、有价证券等财产,管理人应当查明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执行法院办理上述财产的交接工作
管理人应及时将债务人名下银行存款划转至管理人账户
管理人接管机器设备和其他动产时,应当做好财产清点工作。...接管笔录签字确认
核实登记车辆状态并实际控制、及时申请采取查封措施、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报警回执提交法院备案
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管理人应当在债务人住所地张贴受理破产案件公告并拍照存档
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法联系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的,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等部门查询上述人员人口档案信息、联系方式等,并及时通知其配合清算
调查出资情况,追缴出资
四、权利申报与审核
收到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执行移送破产案件,管理人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债权审查和债权表编制工作
无异议债权,管理人应当自核查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裁定确认
五、通知送达
六、债权人会议
简易程序,管理人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需于会议召开两个工作日前将会议资料送达债权人、债务人,并报法院备案
简易程序,表决期限和债权核查期限一般不超过五日,期限自债权人会议召开之日起计算
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及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或经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管理人应当自表决结果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法院裁定
七、申请宣告破产工作
管理人应根据审计结论决定是否提请宣告债务人破产。无财务账册或财务账册缺失,无法审计的,管理人应当在完成债权审查、财产调查后形成财产调查报告,申请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
收到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裁定及公告后,三个工作日内协助法院将裁定书送达债务人,同时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公告
八、财产变价及分配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季节性、鲜活...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或者保管费用过高的物品等需要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处置的,管理人应当报法院同意后及时处置
破产财产系深圳市完全产权房,...进行市价查询,将查询结果截屏存档
破产财产变价完毕后,管理人应于三个工作日内拟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报法院审查,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管理人应于次日内申请法院裁定确认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法院裁定后,管理人应于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执行
九、终结程序
第三人未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管理人应于三个工作日内提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完毕后,管理人应于两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清算工作报告,并申请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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