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2020-06-02 14:02:36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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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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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刑法
刑法概述
概念:之以国家名义规定何种犯罪和应给犯罪人何种刑罚处罚,以有效对付犯罪积极预防犯罪的法律
基本原则(只有三个)
罪刑法定原则
平等适用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行相适应,罪刑相当)
适用范围
空间效力
属地管辖权(主权)
领域
领陆,领水,领空
驻外使馆,船舶航空器(旗国主义)
犯罪地:行为地或结果地
属人管辖权(国籍,中国人在国外犯罪)
最高刑在3年以下的,可以不予追究
国家工作人员,军人,一律追究
保护管辖权(利益保护,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公民犯罪)
同时满足
1.外国人所犯的罪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须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
2.外国人所犯的罪按照犯罪地法律也应受刑罚处罚
普遍管辖权
危害共同利益的犯罪
海盗
贩毒
贩奴
劫持航空器
恐怖主义
时间效力
原则上用旧法,除非新法判的更轻用新法
溯及力
尚未判决的案子
从旧兼从轻原则
犯罪与犯罪构成
犯罪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违反刑事法律规范
依法应当受刑罚的处罚
构成(四要件缺一不可)
犯罪主体
自然人
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完人)
年满16岁(从16岁生日第二天开始算,生日当天算15岁)
间歇性神经病人精神正常时
醉酒的人(承担刑事责任,和正常人一样判)
完全无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无人)
不满14岁(14岁生日当天,不负任何责任)
精神病人
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限人)
已满14不满16
承担8种罪行责任
记忆口诀:“烧杀奸抢,伤贩爆投”
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
贩卖毒品,爆炸,投毒(投放危险物质),放火
减轻刑事责任能力人
已满14不满18
已满75
又聋又哑或盲人(必须又聋又哑同时满足)
半疯癫
记忆口诀
十四十八过失翁(应从减)
老翁故意半疯癫(可减可不减)
又聋又优雅或盲人(可从减免)
单位
双罚制:单位+负责人
单罚制:只罚负责人
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故意
直接故意:明智犯罪的后果,还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的心理态度(明知,却希望)
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至于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明知可能会,却放任,听之任之))
犯罪过失
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由于疏忽没有预见
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但轻信能避免,以至于结果发生
意外事件:不可能预见,也不应该预见(不负刑事责任)
犯罪客体
抽象的,如婚姻财,产关系等
犯罪客观方面
危害行为
作为:积极的行为,如砍人
不作为:能够履行自己的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义务(应为,能为,却不为)
危害结果
实际损害
危险状态
因果关系
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排除犯罪的行为
正当防卫
概念要点
他人:见义勇为属于正当防卫
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事前事后都不行
1.不法侵害已经结束
2.不法侵害人已经放弃犯罪
3.不法侵害人已经制伏
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超过明显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
无防卫过当罪
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无过当防卫(特殊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的防卫行为,造成歹徒伤亡的,不负责任
经济避险
遇到危险
人
自然界
动物
不得已
保大放小
不适用:职务业务上有特定义务的人。例如:医生,警察,消防等
避险过当
无避险过当罪
故意犯罪形态
犯罪预备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实施犯罪(准备+意志以外)
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踩点
蹲点
买凶器
苦练技术
出发在路上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未遂(欲而不能)
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原因未能得逞(实行+意志以外)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
犯罪中止(能而不欲)
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犯罪过程中+意志以内)
犯罪完成后,事后补救的(返还)不成立中止
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
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
共同犯罪
概念: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成立条件
1.必须二人以上
2.必须有共同故意(同一目标)
3.必须有共同行为(意思联络,共同协作)
排除情形
1.同时犯(偶然遇见)
2.超出共同故意(一人偷完了回,一人偷完还杀人)
3.间接正犯(把他人当工具来利用,利用他人不知情)
共犯分类
主犯
概念:组织,领导犯罪集团(三人或三人以上的犯罪团伙)进行犯罪活动或着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对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普通主犯
从犯
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的犯罪分子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唯一性)
2主犯√ 1主1从√ 2从犯×
胁从犯
被胁迫参加犯罪并且起较小作用
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教唆犯(买凶杀人)
概念: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等方法将自己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
例如:甲教唆乙杀柄,甲为教唆犯
处罚
1.按照他起的作用处罚(主要:主犯 次要:从犯)
2.教唆不满18岁的,应当从重处罚
3.被教唆的没有犯教唆的罪,教唆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刑罚
主刑
管制
不实行关押,社区矫正,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劳动同工同酬
期限: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3——2——3)
拘役
关押b style=\
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
执行期间犯罪人有一至两天回家时间
劳动:酌量发给报酬
期限: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1——6——1)
有期徒刑
一罪: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数罪
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
有期徒刑总和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无期徒刑
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日期折抵
1.管制1=2
2.拘役或有期1=1
3.无期徒刑不折抵
死刑
适用条件:只能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限制(不适合死刑)
犯罪时不满18
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从关押到执行期间任何时间怀孕的都算)
审判时已满75,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除外
核准
死刑立即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
死刑缓期执行:报请省最高人民法院
死缓(在监狱,2年)
没有故意犯罪的,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故意犯罪未未执行死刑的
情节恶劣:报请最高院批准后执行死刑
情节不恶劣:死刑缓期执行重新计算
附加刑
罚金
≠罚款
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减少或免除
剥夺政治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任何职务都不可以)
4.担任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当国企的职工和私企的领导是可以的)
没收财产
≠没收非法财产
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
驱逐出境
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境
量刑
累犯
一般累犯(2故意+2有期以上+5年之内)
1.前后两罪都是故意犯罪
2.前后两罪都应当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
3.后罪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5年之内
4.不满18的不成立累犯(前后两罪都在18岁以后的才算)
特殊累犯 (前罪三种罪之一+后罪三种罪之一)
因犯这三种罪
危害国家安全罪
恐怖活动犯罪
黑社会性质
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意一类的情形
处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得缓刑,不得假释可以减刑
自首
一般自首:犯了A罪,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A罪
特别自首:因犯了A罪,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B罪
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立功
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
有立功变现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坦白
犯了A罪,被抓,如实供述了A罪
缓刑(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罚)
对象: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
条件
1.犯罪情节较轻
2.确有悔改表现
3.无再犯的可能性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
特殊规定
应当宣告缓刑的
不满18岁
怀孕的妇女
已满75岁的人
不适用缓刑的人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考验期限
1.拘役: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例:判1个月的拘役,则考验期为2个月——1年)
2.有期徒刑: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
缓刑的罪犯应该遵守的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此外,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需执行
缓刑的结果
1.遵纪守法的,原判罪行不在执行
2.不遵守相关规定的,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3.在考验期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刑罚的执行
减刑
对象:只适用于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条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
限度
判处
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例:被判10年,至少5年)
判处无期徒刑——不能少于13年
假释
对象
认真遵守监规
接受教育改造
确有悔改表现
提前释放后不致在危害社会
禁止假释情况
1.累犯
2.因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无期徒刑的人
考验期
有期徒刑:剩余的刑期
无期徒刑:10年
规定
假释的撤销
1.犯新罪
2.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的漏罪
3.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监督管理规定
分则
公职人员犯罪类型
贪污罪
概念
国家工作人员
受国家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国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具有非法占有的情形
携带公款潜逃的
采取虚假发票平账,销毁账目
截取单位收入不入账
有证据证明能还,但拒不归还,且因,隐瞒公款去向
挪用公款罪
对象:国家公职人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三月未归还
受贿罪
国家公职人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财物:货币,物品,财产性利益
`房屋装修
债务免除
会员服务
旅游等
不包括权色交易
为他人谋利益:承诺(明示,默示),实施,实现三者之一即可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
由犯罪嫌疑人举证
滥用职权罪(故意)
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非法行使本人权利范围内的权利
超越职权实施有关行为,致使国家,公共财产和人民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罪(过失)
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行为
其他常考罪名
抢劫罪(压制反抗强行取财)
概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
其他方法指:行为人采取致使被害人不能,不知,不敢反抗的方法
灌酒的情形
1.为了取财,将他人灌醉,拿走财物
抢劫
2.正常喝酒,双方均醉了,路人甲拿走财物
盗窃罪
3.正常喝酒,一方醉了,另一方临时起意拿走财物
转化犯
1.携带凶器抢夺的,定抢劫罪而不定抢夺罪
2.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转化为抢劫罪
3.聚众“打砸抢”,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对首要分子定抢劫罪
抢劫罪的加重情节
记忆口诀:“入户上车抢银行” 多次巨额有伤亡 冒充军警持着枪 特殊物资不能抢
1.入户抢劫(主要指家庭,集体宿舍,旅馆等场所不称为户)
2.抢劫银行,运钞车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3.在公共交通交通工具上抢劫(7座以上,大中型交通工具,出租车不算)
4.多次抢劫(3次以上)或者抢劫数额巨大
5.抢劫行为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7.持枪抢劫(真枪,刀,匕首,玩具枪不算加重)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非法占有为目的
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1——3000)
多次盗窃(3次以上)
入户盗窃
携带凶器盗窃
扒窃
调包
调虎离山
既遂标准:财物脱离主人控制
诈骗罪
概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处分财物
对象:具有一定能力的人。骗幼儿,精神病人定盗窃罪
骗婚,骗色不构成诈骗罪
侵占罪
将保管物,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归还
埋藏物
所有人不明:归国家
埋物人证明所有权:归埋物人
拐卖妇女(年满14的女性)儿童罪(不满14)
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既遂标准:拐到手
其他目的
赎金:绑架罪
收买:收买儿童罪
骗:拐骗儿童罪
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
故意用金钱或财物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
按照被拐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绑架罪(挟人质以令第三方)
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绑架人的忧虑,
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
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的方法
控制他人的行为,杀害被绑架人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
判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非法拘禁罪
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的人生自由
其他方法:利用别人的羞耻心
为索取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并且以杀害相威胁,定绑架罪
故意伤害罪
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故意杀人罪
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打胎
溺婴
安乐死
大义灭亲
遗弃罪
由于遗弃,造成没有救助可能的定故意杀人罪
对老弱病残等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成年人——父母
父母——未成年人
夫妻
敲诈勒索罪
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索取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索取(两年以内3次或3次以上)
危险驾驶罪
毒驾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行为表现
1.追逐竞驾,情节恶劣
2.醉酒驾驶机动车(80mg/100mg)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驾驶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公共安全
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故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1人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因逃逸致人死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治而死亡的情形
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现场后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处罚
侮辱国旗国歌国徽罪
公共场合故意焚烧,毁坏,涂画,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
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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