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大会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举。
选举大会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中共长泰县烟草专卖局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议程》《中共长泰县烟草专卖局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主持词》
①政工管理员(准备党员大会议程、换届选举大会主持词、进行会议记录);②主持人(主持会议,由上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组织委员担任)。
清点人数、确认选举资格。
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首先清点到会党员人数。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会议签到表》
①政工管理员(准备会议签到表,在开会之前让全体参会人员签到);②主持人(现场清点党员人数、报告清点结果、宣布会议是否有效)。
清点结束后,要向全体党员报告结果,说明本支部党员总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实到会党员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
只有在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时,才可以宣布会议有效,可以开会,否则会议无效。(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和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奏国歌。
全体起立、奏国歌。
①政工管理员(准备国歌伴奏);②主持人(引导全体起立、奏国歌)。
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送上级党组织,一份党支部留档。
《中共长泰县烟草专卖局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
①政工管理员(准备工作报告);②党支部书记(作工作报告)。
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
如实介绍候选人名单的推荐过程和每个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中共长泰县烟草专卖局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简介》
①政工管理员(准备候选人简介,含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②主持人(介绍候选人名单推荐过程,候选人简介);③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提出询问,如有);④党支部委员会或候选人(作出说明和解释或回答提出的问题,如有)。
如果有选举人提出询问,党支部委员会要向选举人作出必要的说明和解释;也可根据选举人的要求,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和说明,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通过选举办法。
党支部委员会拟定的选举办法需报经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
《中共长泰县烟草专卖局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①政工管理员(准备选举办法);②主持人(宣读选举办法);③全体党员(集体审议通过选举办法)。
选举之前要提请党员审议,以举手表决形式通过。
通过监票、计票等工作人员。
监票、计票等工作人员,可以由党员提名,也可以由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但不管由谁提名,都必须经党员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本届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和下届支部委员候选人,都不宜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监票人负责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分发和填写选票。
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准确地核对参加选举的人数和选票数,使两者相符,然后将选票分发给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向大会主持人报告。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
《中共长泰县烟草专卖局支部委员会成员选票》
①计票人(核对参加选举的人数和选票数,将选票分发给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向大会主持人报告);②监票人(说明填写注意事项和要求);③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填写选票)。
选票分发完毕,由监票人向党员说明填写注意事项和要求,然后由党员填写选票。
填写选票要注意五点:①选票不得涂改、撕损,填废一般不给更换,按弃权或作废处理;②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选举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填写;③党员可以投弃权票,但应慎重决定;④投弃权票后不能另选他人,投不赞成票后可以另选他人;⑤在选举中选举人可以投自己一票。
投票和开票。
投票前,票箱要当众由选举工作人员检查,确认无误后当众封箱。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中共长泰县烟草专卖局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投票顺序是先由选举工作人员投票,然后党员逐个投票。
不设票箱的可由监票人逐一收回选票。
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数。
监票人向大会全体人员报告收回选票数及选举是否有效。(如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则选举有效;如果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则选举无效。)
计票。
计票即通过唱票和记票,将候选人得票数和另选人得票数全部记录下来,据此统计每个人得票数量,并按规定判断当选人。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至第二十九条。
《中共长泰县烟草专卖局支部委员会成员选票统计草稿》《中共长泰县烟草专卖局支部委员会成员选票统计表》
①计票人(唱票、计票、选票统计全程痕迹化记录、判断当选人);②监票人(监督计票过程、在计票结果上签字)。
监票人在计票结果上签字。
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遇到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非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又在应选人数范围之内的,应为有效,并予当选。
被选举人得票数刚刚达到半数未超过半数的,不能当选。
选票涂改、撕损无法确认被选人时,按废票处理。
宣布选举结果。
监票人当众公布候选人得票情况,会议主持宣布当选人名单,并说明当选的名单需报请上级批准后生效。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
①监票人(公布候选人得票情况);②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说明名单需报请上级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