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学生信息修改及勘误
2021-04-21 16:38:47 0 举报
学生信息修改及勘误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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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初审(1天)学生处学籍科初审,提出意见
核定发文(15天)学校主管领导签批,印发文件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备案
学生申请学生根据相关规定提交信息修改或勘误事项申请
受理(1天)学生处学籍科受理
学生信息修改及勘误
不予受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即时退回材料,并告知理由
省级主管部门审核
补正申请信息有误或缺少要件的,即时告知申请单位修改补正
复审(1天)学生处主管领导复审,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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