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产生的原因
由于代理人不清楚或不明确自己的身份,从而行事不当,造成该行使的权利没有行使、不该承担的责任却要承担的被动局面
由于疏于管理或马虎大意,代理人未能尽到合理的义务,给托运人造成损失。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选择承运人不当,选择集装箱不当,未能及时搜集、掌握相关信息并采取有效措施,遗失单据,单据缮制错误等
为了货物及时出运,有时货代不惜逾越代理权限代而行使托运人的权利。比如签发各类保函、承诺支付运费、同意货装甲板、更改装运日期、将提单直接转给收货人等。旦发生纠纷, 货运代理人往往要为自己逾越代理范围的行为承担责任
一些货主为了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关税和危险品的申报,虚报、假报货物的品名或数量;在集装箱运输方式下,货主高价申报货物,并与收货人串通,伪造并出具假发票、假信用证、假合同,骗取出口退税或高价理赔等
因为签发提单、通关的需要常常会发生担保事务。有时货代出于对货主的信任,或贪图省事,或为了体现自己的优质服务,随意垫付担保金或出具保函。如果担保事务一旦发生,担保人就会负有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