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民币贷款基础利率 — —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①LPR 报价方式 由参考基准利率改为参考公开市场操作利率,由各报价行按照对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于每月 20 日(遇节假日顺延)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加点形成的方式报价。经存量贷款转换后,自 2020 年 8 月 31 日起,LPR 成为我国浮动利率贷款的统一定价基准。
②LPR 分为 1 年期和 5 年期以上两个期限品种,商业银行发放的 1 年期和 5 年期以上贷款参照相应期限的 LPR 定价,1 年期以内,1 年至 5 年期贷款利率由商业银行自主选择参考的期限品种定价。<br>
③商业银行贷款利率 按借贷双方共同商定的贷款 合同签订日的相应期限 LPR 及加点数值(可为负值)确定,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④中长期贷款(1 年以上)合同期内贷款利率调整 由借贷双方按商业原则确定,可在合同期内按月、按季、按年调整,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次相应期限 LPR与商定的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也可采用固定利率的确定方式。
⑤贷款展期,期限累计计算,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档次时,自展期之日起,按展期日相应期限 LPR 及加点数值计息;达不到新的期限档次时,按展期日的原档次利率计息。
⑥逾期贷款或挤占挪用贷款,从逾期或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到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⑦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前 归还借款时,银行有权按原贷款合同向借款人收取利息
2)外汇贷款利率档次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不再公布外汇贷款利率,外汇贷款利率在我国已经实现市场化。国内商业银行通常以国际主要金融市场的利率为基础确定外汇贷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