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重整流程图
2025-09-19 17:19:59 0 举报
企业破产重整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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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公告
收到申请5日内
未按时提交
破产申请书和证据
受理5日内通知申请人债权人申请的5日内通知债务人
10%以上出资人
破产申请书和证据、财产、债务、债权、财会报告、职工等情况
不能执行或不执行
管理人监督
通过
投资人招募各方沟通谈判
收到申请15日内特殊情况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15日
裁定终止重整程序
5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不予受理
10日内
拒绝再次表决或再次表决不通过的
债务人或管理人申请法院批准
信息披露维稳等等
批准
解除保全中止执行诉讼应对
出席会议同一表决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代表债权额占该组债权三分之二以上
裁定重整6个月内(有正当理由可裁定延期三个月)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接管财产调查审计评估
自行管理与否继续营业与否继续履行合同
企业破产重整流程图
收到通知7日内
管理人或利害关系人请求
异议期满10日内
债务人异议
债务人
宣告破产
30日内
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公告
债权申报及审查职工债权调查债权人会议召开
表决不通过
协商后再次表决
重整期间:债务人经营状况财产状况恶化缺乏挽救可能性;债务人欺诈、恶意减少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债务人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在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十分之一以上出资人可以申请
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
通知债务人
债务人经营方案;债权分类;债权调整方案;债权受偿方案;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申请法院批准
收到重整计划之日起30日内
法院裁定
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不批准
表决通过
申请人向法院申请
法院裁定重整并公告同时指定管理人
债权人
执行
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小额债权组)涉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设出资人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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