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则罪名体系
2025-11-29 18:11:33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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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分则罪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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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危害国家安全罪
背叛国家罪
勾结外国危害国家主权
接受外国资助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出卖国家重要机密
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行为
分裂国家罪
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活动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
建立分裂国家的非法组织
与境外机构勾结进行分裂活动
武装叛乱、暴乱罪
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
建立非法武装组织
袭击国家机关、军事设施
与境外势力勾结发动暴乱
间谍罪
参加间谍组织
接受间谍组织任务
为敌人指示袭击目标
窃取、刺探、收买国家秘密
危害公共安全罪
放火罪
故意纵火危害公共安全
在公共场所实施放火行为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爆炸罪
使用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
在公共场所实施爆炸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投放危险物质罪
投放毒害性物质
投放放射性物质
投放传染病病原体
造成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驾驶机动车冲撞人群
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
破坏公共设施造成危险
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伪劣产品
销售伪劣产品
伪劣产品金额较大
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
走私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
走私武器、弹药
走私核材料
走私假币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虚报注册资本
虚假出资
抽逃出资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伪造货币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洗钱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故意杀人罪
直接故意杀人
间接故意杀人
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
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罪
轻伤害
重伤害
伤害致人死亡
特别残忍手段伤害
强奸罪
暴力强奸
胁迫强奸
其他手段强奸
轮奸
非法拘禁罪
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
致人重伤、死亡
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
侵犯财产罪
抢劫罪
暴力抢劫
胁迫抢劫
其他方法抢劫
入户抢劫
盗窃罪
秘密窃取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
诈骗罪
虚构事实骗取财物
隐瞒真相骗取财物
数额较大
多次诈骗
侵占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
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
将他人的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妨害公务罪
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造成严重后果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情节严重
造成严重损失
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寻衅滋事罪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
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
贪污贿赂罪
贪污罪
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
利用职务便利窃取公共财物
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共财物
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受贿罪
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
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为他人谋取利益
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
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挪用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
行贿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财物
数额较大
情节严重
渎职罪
滥用职权罪
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事项
违反规定处理公务
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情节特别严重
玩忽职守罪
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
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
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情节特别严重
徇私枉法罪
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
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
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情节严重
枉法裁判罪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情节严重
情节特别严重
造成当事人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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