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无锡市城乡雨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7年)
2026-01-05 10:36:23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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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提质增效下一步行动计划,将雨水同步纳入重点整治,提出“雨污一体化”“厂网一体化”管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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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主要目标
2025年底目标
基本实现排水设施“雨污一体化”和“厂网一体化”管理
自建排水设施专业化运维
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92%以上
农村生活污水行政村治理率达100%、自然村治理率达95%
2027年底目标
建成城市污水收集处理体系
建成城市排水(雨水)防涝体系
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100%
农村生活污水行政村和自然村治理率均达100%
重点任务
优化排水管理体制机制
推行“雨污一体化”管理
明确部门职责
完善排水管理机构
细化设施建设规划
统筹实施运行管理和监督评价
组织协调应急保障工作
2024年9月底完成三定方案调整
实施“厂网一体化”运维
加快厂网设施资源整合
成立或依托水务公司统一运维
2025年底实现部分区域运维
建立污水处理服务费挂钩评价机制
开展商品房小区一体化运维试点
优化“监管一体化”流程
统筹规划建设管理运维监管环节
完善城镇排水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
市照明和排水管理中心负责城区建设管理
各市(县)区负责辖区内建设管理
鼓励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
开展污水管网排查和提升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实施管网建设改造
2025年新建改建市政管网150公里
持续推进管网评估和修复
2025年底完成首轮排查检测及修复
2027年底完成50%以上问题管网更新改造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推进达标区建设
加强长效管理
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
2024年底全面建成建成区达标区
2025年底完成建成区达标区“回头看”
2027年底实现服务范围内达标区全覆盖
试点实施初期雨水治理
加强雨水排口水质检测
试点建设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装置
严格区分初期雨水治理和污水截流
2024年底完成截流设施排查评估
2025年5月完成废弃截流设施拆除
2027年底建成一批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
加快污水处理能力建设
开展区域污水处理能力系统性评估
通过新建扩建降低运行负荷
2024年底完成部分污水处理厂新建改建扩建
2025年底完成部分污水处理厂新建改建扩建
2026年底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5万吨/日
强化排水许可管理
完善排水户内部污水管网管理要求
加强排水许可管理
制定排水户全面巡查计划
2024年底建立排水户底数清单
2025年全面落实排水许可管理要求
2027年底实现应发尽发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
推进污水管网城乡一体化
统筹城镇和农村污水收集
打破城乡界限合理布局
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治理形式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
统筹城—镇—村污水一体化治理
持续开展提质增效行动
2025年底新建30个治理项目完成500个改建项目
2027年底新建120个治理项目完成200个改建项目
推进整县(区)制运维管护
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委托运维单位进行专业运维
2025年底设施正常运行率稳定在90%左右
加强工业企业排水治理
推动工业废水分类处理
制订并施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实施方案
完成工业企业排查评估
鼓励可生化性好的工业废水直接纳管
推动企业整改或退出
2024年底基本实现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提升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能力
着重提升印染废水和含氟废水处理能力
实施新(改、扩)建项目
2024年新增处理能力2.5万吨/日
2025年新增处理能力27.75万吨/日
2027年新增处理能力1万吨/日技改5.25万吨/日
加强工业园区排水管理
提升工业园区排水管网规范化改造
建立健全工业污水收集管理机制
加强预处理和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管理
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取得许可
规范行业企业雨水排放行为
系统推进雨水设施体系建设
摸清雨水设施现状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资金保障
健全评价体系
强化监督考核
推动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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