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的分类
专有名词
表示个人事务,地方团体或机构所专有的名称,其开头字母要大写,前面一般不加冠词。
但由普通名词构成的专有名词,必须加定冠词
此外,有些专有名词以复数的形式出现,但作为单数使用
名词的数
可数名词(有单数复数之分)
个体名词和集体名词
规则变化
不规则变化
不可数名词(不能直接和不定冠词、数词以及many a few several等词连用)
物质名词和抽象名词
名词的格
有生命的事物的名词,所有格一般在词尾加" -'s "。
以s或es结尾的名词,末尾只加 "-’ "。有些表示,时间距离国家城镇的无生命的事物的名词,也可以以“ -'s ”的形式构成所有格。
不以s或es结尾的复数名词,末尾仍要加“ -'s ”。
表示两者或多个人共同拥有的人或事时,只需要在并列名词的最后一个名词词尾加“ -'s ”。若表示各自拥有时,则每个名词后均加“-'s ”。
有些名词如诊所、家、店铺等名词加“ -'s ”后,可以省去表示相关处所的名词。
of所有格主要用于无生命的事物的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