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省内跨设区市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审批

2015-08-04 10:41:49 14 举报
11、省内跨设区市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审批
省内跨设区市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审批是指,当需要将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从某一设区市运往另一设区市时,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样品的,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菌(毒)种保藏机构向承运单位出具准运证明 。此外,根据《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应经卫生部批准。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在运输过程中得到妥善处理,防止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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