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财产纠纷
2015-11-02 11:39:12 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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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纠纷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因财产归属、管理、使用等问题产生的争议。这类纠纷通常涉及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财产的分割和分配。在处理婚后财产纠纷时,法院通常会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夫妻双方的贡献、子女抚养权等因素进行判断。如果双方能够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公证离婚。但如果协商无果,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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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离婚后财产纠纷
宅基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
依据准旗征地补偿标准(2007)249号文件
征地拆迁并未进行完毕,原告所主张的款项为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款
249号文件第十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的分配由村委会讨论决定。”村委会可以对两补可以重新分配,原告名下的补偿款只是一种对享有征地村民的一种补偿方式。
土地使用权
物权法地上附着物
应由附着物的所有人享有
地上附着物
离婚协议原被告对财产的处分无效
征地补偿款的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内蒙古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条:
原被告无私自处分的权利故所作出的离婚协议对此部分的约定无效。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故,原被告私自处分被告财产所做出的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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