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任务
城市总体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空间布局、土地使用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以全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以及其他上层次规划为依据。
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研究城市的定位和发展战略;
按照人口与产业,就业岗位的协调发展要求,控制人口规模,提高人口素质;
按照有效配置公共资源、改善人居环境的要求,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区域辐射和带动作用;
合理确定城乡空间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口、资源情况及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市的性质、规模;
2.综合确定土地、水、能源等各类资源的使用标准和控制指标,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
3.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统筹安排城乡各类建设用地;
4.合理配置城乡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城市功能。
5.贯彻公交优先原则,提升城市综合交通服务水平;
6.健全城市综合防灾体系,保证城市安全;
7.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整体景观风貌,突出城市特色;
8.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9.合理确定分阶段发展方向、目标、重点和时序,促进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一般分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中心城区规划两个层次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提出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2.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
3.确定市域交通发展战略;
4.原则确定市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防洪、垃圾处理等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社会服务设施的布局;
5.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资源管理的需要划定城市规划区;
6.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建议。
中心城区规划
1.分析确定城市性质、职能和发展目标,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2.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并制定空间管制措施;
3.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建设用地范围,确定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
4.提出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5.确定住房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的布局,重点确定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及标准;
6.确定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划定绿地的保护范围(绿线),划定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蓝线);
7.确定历史文化保护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的内容和要求;
8.确定交通发展战略和城市公共交通的总体布局,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
9.确定供水、排水、供电、电信、燃气、供热、环卫发展目标及重大设施总体布局;
10.确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提出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11.确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提出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护等的规划原则和建设方针。
12.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13.确定城市空间发展时序,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
1.城市性质、职能和发展目标,人口规模;
2.空间管制;
3.空间布局;
4.公服;
5.居住;
6.绿地系统;
7.历史文化;
8.综合交通;
9.基础设施
10.生态
11.防灾;
12.地下空间;
13.发展时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