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指导案例6号

2016-08-12 08:14:14 0 举报
仅支持查看
最高院指导案例6号是关于“王冲与叶润忠、刘志兵股权转让纠纷案”。该案例主要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和股权转让合同中未约定的股权受让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较强的人合性特征,其封闭性和非公开性使得公司股权转让中的内部效力认定和外部行为效力判断较为复杂。因此,在处理相关纠纷时,应当充分考虑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特征,并综合运用其他法律规范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冲突。这一指导案例对于保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评论
0 条评论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