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罪
2016-09-06 15:13:04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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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开具或接受虚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税收管理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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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特定发票
立案追诉标准
虚开税款数额一万元以上
或国家被骗税款数额伍仟以上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5万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较大
虚开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
或其他严重情节
造成国家税款损失30万元以上且在一审判决宣告前无法追回
或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虚开发票使得国家税款被骗30万元以上的
或有其他严重情节
十年以上+5万以上50万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数额巨大
虚开税款数额250万元以上
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造成国家税款损失150万元以上且在一审判决宣告前无法追回
或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虚开发票使得国家税款被骗150万元以上的
或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没有货物购销或没有提供或接受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发票
有货物购销或没有提供或接受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金额不实
进行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发票
虚开普通发票
立案追诉标准
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虚开金额累计四十万以上
或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虚开的
或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行政处罚
虚开金额一万元以下,处5万元以下罚款
虚开金额一万元以上,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虚开普通发票计入成本在税前扣除,造成少缴税款的
追缴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
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特别严重“暂无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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