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宏是否应支付工程款
2016-09-17 00:44:39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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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宏公司应支付工程款。根据合同约定,创宏公司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合同。乙方按照约定完成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并交付给了甲方使用。然而,创宏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工程款项给乙方。乙方多次催促创宏公司支付工程款,但创宏公司一直未能履行付款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因此,创宏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工程款项给乙方。如果创宏公司不履行付款义务,乙方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章炳清与张小吉的关系
章炳清以个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效力问题
张小吉施工行为是否合法
如何计算工程款
判决所应采纳的金额
章炳清出具工程款证明的效力
章炳清与创宏的关系
章炳清与张小吉签订合同
个人名义?
职务行为?
询问笔录
章炳清的询问笔录内容
证明力?
张荣钟的询问笔录内容
证明力?
当时在创宏的职位?
章炳清开工
私自开工是否合法
分包行为效力如何
承包行为效力如何
章炳清挂靠行为是否合法
章炳清的资质
创宏的资质
创宏与东尼的关系
张银钟与张荣钟在两家公司的身份
有无控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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