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程序
2016-09-21 17:52:55 0 举报
行政处罚程序是指在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时,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人进行处罚的一系列步骤和规定。这包括了违法行为的发现、调查取证、听证、作出处罚决定以及执行等环节。在每个环节中,行政机关都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确保公正、公开、公平地对待每一个违法行为人。此外,被处罚人还享有申诉和复议的权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总之,行政处罚程序是维护法治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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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当事人不服
当事人可以以此为由不接受处罚并提起复议或者诉讼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执照、数额较大的罚款
行政机关
举行听证7日前通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
作出决定前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听证
证据可能灭失
当事人
7日内作出决定
发现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当场交付当事人
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
组织听证
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
一般程序
简易程序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当事人不在场的,7日内送达当事人
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公民50元以下法人/其他组织1000元以下罚款、警告
执法人员将处罚决定报行政机关备案
至少两名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调查取证、例行询问
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公开听证并制作笔录
处罚决定书在宣告后当场交付
行政机关收集证据
行政处罚程序
不听取当事人申辩、陈述的处罚决定不成立
除了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情况
当事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
告知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
3日内提出听证申请
听取当事人的申辩和陈述
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规预定格式、编码的处罚决定书
根据收集的证据材料作出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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