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下)

2016-11-09 11:45:30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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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在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或者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和技术资料等合同履行必备条件,致使承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无法继续施工,且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时,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这意味着,如果发包人未能按时支付款项或提供必要的条件,承包人有权采取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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