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流程1
2016-11-14 02:34:36 0 举报
重大资产重组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申请暂行转让
首次信息披露
首次董事会
股东大会
信息披露:披露时点: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披露文件:实施情况报告书,以及独立财务顾问、律师的专业意见
完成重组
后续信息披露
财务顾问后续持续督导:时间期限:自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起,应当不少于一个完成会计年度督导形式:独立财务顾问应当结合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当年和实施完毕后的第一个完成会计年度的年限,自年报披露之日起15日内,对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相关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意见,报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并披露
申请核准或备案(如有)
股转系统审查
知情人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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