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2
2016-12-07 13:12:17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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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宪法学》王广辉著,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的性质
1、作为一种研究方法的~。认为比较宪法仅仅是研究宪法的一种方法,比较的方法可以运用到许多学科当中所遵循的规则也都是一样的,并非为宪法研究所特有。
2、作为一门学科的~。认为,比较宪法与各国规范该国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宪法作为自己特有的研究对象及范围,比较宪法描述的是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关系状态的多样性,以及对这种多样性的分析说明。通过运用比较的方法走进未经探索过的领域,可以发现和提出许多新的问题。由此而获得的知识比单独研究某个或某些国家的宪法所取得的知识更具有普遍性,结论也具有更大的可靠性。
如何对宪法进行比较
1、比较的过程。与其他法律的比较一样,应包括三个步骤:①搜集和掌握不同国家宪法的有关材料,包括必要的背景资料,法律规范理论主张的等;②对收集到的材料按结构,比较目的所需予以归类进行比较,发现其异同;③进行分析、评价。
2、比较的内容结构。①微观比较是就某个具体问题或具体制度所进行的比较;②宏观比较是指將所比较国家的宪法从理论到制度进行中的全方位的比较,一般是在多个国家的宪法之间进行。基本上有两种模式:⑴按照宪法学的体系结构,从宪法理论到宪法规范进行中的比较。a、对宪法理论的比较,涉及宪法的概念,产生发展,分类,基本原则,作用,宪法监督等;b、宪法规范的比较,主要是对宪法规范所规定的基本制度的比较,涉及国体,政体,结构形式,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职权的等。此种比较的优点:视野开阔,概括性程度高;缺点:对各国宪法的共性介绍有余,,特殊性描述不足,易与宪法学的内容发生混淆,重复。⑵是分总论和分论两部分来进行比较。a、在总论中,对宪法理论,宪法规范所涉及的问题,按照一定的类别进行总体的概括性的介绍,所侧重的是各国宪法共性的东西。b、在纷乱中对一些代表性国家的宪法分别作详细的介绍和评价。这种比较的优点:做到了点面结合,尤其是对不同字典的介绍比较详细,能够根据各国的具体情况作出符合实际的评价。缺点:不能比较方法的运用。 tips:上述两种比较模式还存在共同的一个较大的缺陷,就是对公民基本权利与自由的介绍与比较过于简单。
~的体系建构
需要解决两方面的问题:1、对哪些问题进行比较;2、对要比较的问题如何进行比较。
1、宪法原理的比较。在内容上,包括这样一些方面:①不同国家的宪法学理论,对宪法概念内涵和外延的界定有哪些相同或不同之处;②宪法的制定,主要是比较各国在宪法的创制方面所实行的制度有哪些;③宪法的形式与结构;④宪法的效力,主要是比较各国宪法文本的宪法效力的规定,特别是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针对的是哪些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及行为。
2、国家权力的比较。包括:①关于国家形成与国家权力来源理论的比较;②国家权力代表制度即政体和国家元首制度的比较;③国家权力分配制度即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的比较;④国家权力行使制度的比较,即代表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组织,权限,活动原则的比较。
3、公民权利的比较。主要包括:①公民权利的理论问题,如有关公民基本权利效力的不同主张、公民权利的基本功能,公民权利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变化及呈现的特点等;②各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在内容方面存在的差异;③各国在个人基本权利的理论与实践方面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有平等权,自由权,生存权,受益权,参政权,请求权,人道权等。
4、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协调。主要内容包括:①各国宪法在协调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关系时采取的原则有哪些。包括普遍性的原则,也包括各国宪法的一些特殊原则。②各国是如何通过宪法来协调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的,主要是比较宪法的修改与解释制度。③违宪审查制度的比较。
上述体系的合理性表现为:①将宪法学以及比较宪法学研究的主题与宪法调整的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这一核心统一起来。②这样的比较宪法学体系,在内容上与宪法体系统一起来。③该比较宪法学体系,各部分之间的逻辑关系非常清楚,始终以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这一逻辑主题贯穿其中,从而形成一个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的科学体系。④该体系也能够与外国宪法明显区别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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