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李娜
2016-12-12 19:33:38 0 举报
陈李娜,一个充满活力与热情的女性名字。她拥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如同星辰般闪耀着智慧的光芒。她的长发如瀑布般柔顺,随风飘舞,散发着迷人的魅力。陈李娜的笑容如阳光般温暖,总能感染身边的人,让人感受到无尽的快乐。 她热爱生活,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勇于追求梦想。在困难面前,她从不退缩,总是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去书写人生的精彩篇章。陈李娜的人际关系处理得非常得体,她懂得尊重他人,乐于助人,深受朋友和家人的喜爱。 总的来说,陈李娜是一个充满正能量的女性,她的生活态度和精神风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刘刚知道陈军和陈李华之间的关系,陈军在世
违约责任、支付方式、付款期限等均没有约定
达不到当时交易地的市场价格的70%
无重大过失
非善意的认定
897.46*0.8*70%=502.5500
善意取得
房屋一直由陈军占有并出租给他人
陈李华不存在合法取得基础的房产证
转让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
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
构成善意的情形
房产来源应为继承而不是购买
伪造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转让人的基本情况
受让人的文化程度、职业、知识背景、交易经验等
构成善意的时间要求
短信证明:刘刚知道陈李华有姐姐,并非独生子女
大于300万
房产转让合同书
刘刚在明知陈李华并非独生子女、陈军在世,陈李华不可能以继承方式取得房屋的
受让人、真实权利人、转让人之间的关系
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受让人知道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主体错误
依法完成不动产登记之时
双方没有交易记录
微信证明:刘刚作为专业的放贷人士,应当具有更高的注意义务
地址错误:昆仑路而不是昆仑东路
2015年11月12日陈军起诉,2015年11月19日过户
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动产时是善意的
交易信息
不动产的基本情况
由胡文胜代为签订
没有支付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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