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
2017-02-24 00:01:51 0 举报
在医疗过程中,由于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的疏忽大意或技术操作失误,导致患者受到意外伤害或不良后果的事件,称为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常常给患者和家庭带来巨大的身体和心理负担,严重影响了医疗服务的质量和信誉。因此,医疗机构应该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和质量,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同时,患者也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旦发现医疗事故,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和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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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行政处理
发生医疗损害
向上级法院上诉
向医疗机构提出异议
医疗过错鉴定(医学会或具有医学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
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再审程序
因医疗行为而形成医疗法律关系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学会)
注
适用
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处理申请
制作协议书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务院,2002.09.0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
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依职权侦查
《侵权责任法》及《人事损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处理申请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
适用法律
民事
检察院提起公诉
行政复议
1、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一方式(协商解决、民事诉讼、行政处理)处理医疗纠纷。2、当事人不能同时选择两种程序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当事人的申请,由法院受理用民事诉讼程序解决争议。在行政程序的任何阶段,当事人均可以撤回申请而再选择司法诉讼程序,这时行政程序终止处理,司法程序开始启动。如果经行政程序,医患双方争议被确认为不属于医疗事故或当事人不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该争议的调解的,也可以再提起诉讼由法院审理决。
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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