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等人关于资金挪用的案情
2017-03-23 19:13:16 0 举报
周某等人涉嫌在公司资金管理中进行挪用,案情显示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资金转移至个人账户,并用于非法投资和高额消费。经过调查,警方发现涉案金额巨大,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目前,周某等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此案再次提醒广大企业和个人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资金管理,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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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通过联系
以2元每股的价格出售
陆续挪用至永珅竹业
增资
2014年12月30日,通过挂牌
法定代表人夏永女
2011.9成立
经理郑保国
成竹公司前身
2014.5成立实际控制人沈再华
江苏新三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沈再华以周芬借款的名义转走几百万资金
法定代表人沈再华之妻周芬
浙江成竹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华泰门业有限公司
2元每股购买20万股股份,如在锁定期间放弃持股,沈再华承诺以固定收益方式回购,但沈再华未回购股权且失去联系
2014年开始陆续挪用资金
浙江永珅竹业有限公司
2013.12成立
融资5200万元,涉120余人,2015年年底投资人未收到分红
法定代表人沈再华之母李爱琴
2014年4月至5月严伟军等人
沈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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