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等人关于资金挪用的案情-简单版
2017-03-23 19:13:16 0 举报
周某等三人因涉嫌资金挪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查,周某等人在担任公司财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资金挪作他用,数额巨大。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据悉,周某等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损害了公司利益,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希望广大公民引以为戒,遵纪守法,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通过联系
以2元每股的价格出售
陆续挪用至永珅竹业
增资
2014年12月30日,通过挂牌
法定代表人夏永女
法定代表人沈再华之妻周芬2011.9成立
经理郑保国
成竹公司前身
2014.5成立
江苏新三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沈再华以周芬借款的名义转走几百万资金
浙江成竹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华泰门业有限公司
2元每股购买20万股股份,如在锁定期间放弃持股,沈再华承诺以固定收益方式回购,但沈再华未回购股权且失去联系
2014年开始陆续挪用资金
浙江永珅竹业有限公司
2013.12成立
融资5200万元,涉120余人,2015年年底投资人未收到分红
法定代表人沈再华之母李爱琴
2014年4月至5月严伟军等人
沈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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