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会计科目设置
2017-04-14 13:03:14 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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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会计科目设置是指在企业会计核算中,根据税法规定和企业经营特点,对涉及增值税的经济业务进行分类、记录和报告的一种方法。增值税会计科目设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设置与增值税相关的会计科目,如“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等;二是对销售收入、成本费用等涉及增值税的经济业务进行明细核算;三是对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管理;四是定期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确保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增值税。通过合理的增值税会计科目设置,有助于企业更好地遵守税收法规,降低税收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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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一般纳税人
应交
增值税
进项
税额
总金额
与增值税申报表主表12栏金额一致(本月数与本年累计数)
明细科目金额
按明细科目金额填报增值税申报表中抵扣进项税结构明细表
未使用
销项
税额
抵减
应交
税金
转出
未交
增值税
减免
税款
出口抵
减内销
产品应
纳税额
计算科目
核算除转让
金融商品以
外的一般计
税项目应交
增值税
销项
税额
总金额
与增值税申报表主表11栏金额一致(本月数与本年累计数)
明细科目金额
按明细科目金额填报增值税申报表附表1
应纳
税减
征额
总金额
与增值税申报表主表23栏金额一致(本月数与本年累计数)
核算内容:各项税法允许抵减的项目(含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
已交
税金
同“未交增值税”科目
目前使用该科目核算已经缴纳的增值税额
与增值税申报表主表24栏金额一致(本月数与本年累计数)
未使用
出口
退税
进项
税额
转出
转出
多交
增值税
未交
增值税
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
税”或“预交增值税”
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
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
值税额,以及当月缴纳
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
额
缴税科目
核算除简易
计税、转让
金融商品以
外缴税数额
预缴
增值税
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
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
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
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
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
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特殊行业
预缴
期末余额为
0,结转到
“未交增值
税”科目
待抵
扣进项税额
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
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
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
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
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关键词:
待抵扣
已认证暂时
未抵扣的进
项税额,强
调:已认证
目前基本不使用
待认证
进项税额
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
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
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关键词:
未认证
未认证也就
未抵扣的进
项税额,强
调:未认证
每期末结账前,
会计核对纸质
入账且未认证
发票金额与此
科目余额一致
待转销项
税额
销售货物、加工修理
修配劳务、服务、无形
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
相关收入(或利)但尚
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而需要以后期间确认为
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税会差异
科目
核算会计口
径收入确认
增值税口径
未确认,“计
提”的销项税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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