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留底
2017-04-18 18:45:49 0 举报
报建-留底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前,建设单位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文件,以获得施工许可。这些文件会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颁发施工许可证。如果审核未通过,建设单位需要对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在这个过程中,建设单位需要保留一份原件作为备案,这就是所谓的“留底”。留底文件是建设单位的重要资料,需要妥善保管,以备日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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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开工审查
A: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确定
勘察、设计、监理业务登记
用地证、国土证
20
25
施工图备案
施工许可证
10
B:施工单位招标(需招标)
总包合同公证(主体)(不招标工程)
7
A:14
施工业务登记(基坑)
基础、承台、底板施工图
若无基坑证:开工审查
B:14
详勘报告、土壤氡、剪切波或地震安评报告及审查
确定基坑设计、监测单位及业务登记
50
17
14
5
用地证、资质证书、国土证
A:确定施工单位(无需招标)
全套施工图(包括幕墙)(装修待定)
若无基坑基础证:开工审查
?设计
总包招标(招标工程)
B:勘察、设计、监理招标
立项
工程规划证
建科所专家论证
安监施工方案备案(主体)
初步设计审查
总平面;地下室平面;基础平面;承台大样审查
基础图备案
如有论证内容,需编制专家论证方案
初步设计全专业
基坑方案如开挖深度超五米需论证
基坑证
基础证(无需招标的项目)
30或15
消防审核意见书
安监施工方案编制
总包业务登记(主体)
人防图(有人防的项目)
总包业务登记(基础)
监督站安全交底(主体)
施工图审查
超限审查批复
监督站安全交底(基坑)
安监施工方案备案(基坑)
10或20(需论证)
监理业务登记变更
安监施工方案备案(基础)
监督站安全交底(基础)
编制一般施工方案
若超限:超限审查报告、建筑结构初步设计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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