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保险金分割
2017-10-13 10:01:45 0 举报
离婚案件保险金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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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伤残保险金
夫妻共同财产依据:《婚姻法》17条
意外伤害保险:按意外伤残程度支付保险金
人身保险金的分割
离婚案件保险金分割
可能存在观察期,有的在观察期发生保险事故,只支付10%,有的不予支付,只退保险费
医疗保险金
财产灭失或损毁的保险金归夫妻一方所有
扣除个人保险金所剩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保险标的本身归夫妻双方所有
财产保险金的分割
夫妻一方所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1、上述费用与身体受到损害一方的人身关系具有密切关系,赔偿对象特定;2、另一方未对费用的取得尽协助义务。
保费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有约定按约定:保险金不管是夫妻一方或夫妻双方财产,双方对于保险金的归属可意思自治,即可双方自行约定保险金归属
离婚案件保险金分割
住院护理津贴保险金
归指定受益人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财产灭失或损毁的保险金归夫妻双方所有,需分割
误工津贴保险金
健康保险:包括津贴型医疗保险、费用型医疗保险、疾病险
储蓄性质保险(具有投资属性):如以生存到一定年龄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
夫妻双方财产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参照工资、奖金
制表人: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周优,如有修正意见敬请指出
人寿险:以人的生死为给付条件
身故保险金
保险标的本身归夫妻一方所有
保费以个人财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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