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兮帕蓄
即要式买卖,是一种转让市民法所有权的古老方式<br>仿佛远古时候的所有权诉讼<br>铜式行为
拟诉弃权
要式物和略式物都可以<br>也是一种转让市民法所有权的行为,是以传来名义取得所有权的方式<br>表现为转让人和受让人一起向裁判官出庭,转让人以沉默方式放弃权利<br>
让渡
万民法时期,一般表现为手递手的给付,是一种最简单的所有权转移方式<br>
条件:1、让渡人是让渡物的合法转让人或有资格合法转让所有权的人
2、让渡人和受让人有转让所有权的意思表示<br>(“没有一个人会因为错误而失去其物”)
3、存在让渡的正当原因<br>(“单纯交付永远不会使所有权转移”)
让渡的特殊方式:象征性让渡:交付库房的钥匙<br> 短手让渡:简易交付<br> 长手让渡:山上指羊<br> 证书让渡:拟制交付<br> 占有转移协议:占有改定
时效取得
通过一定时间的连续占有而获得对该物的市民法所有权
条件:1、占有人是合格的权利主体:罗马市民(家父、服兵役的家子)
2、合格物
3、正当原因
4、具有善意
5、经过法定的占有期间:不动物2年,可动物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