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标准
公司的受益所有人
直接或间接拥有25%公司股权或者表决权的自然人
通过人事、财务等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控制的自然人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合伙企业收益所有人
拥有超过25%合伙权益的自然人
信托的收益所有人
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以及其他对信托实施最终有效控制的自然人
基金的收益所有人
拥有超过25%权益份额或者对其他基金进行控制的自然人
可将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视同为收益所有人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经营农林渔牧产业的非公司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受政府控制的企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