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
信用立法子体系
渗透到信用交易、信用服务、信用监管子体系的各个环节,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运行的指导原则和依据
信用交易子体系
指由公共部门、金融部门、企业等为信用交易主体进行的各种信用活动构成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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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监管子体系
是对交易子体系和服务子体系的各种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各行为主体遵守规范,合理经营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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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服务子体系
是指以经济活动参与者的多方面信息为原材料,通过对其进行收集、整理、加工和管理,以此为基础为经济参与者本身或相关方提供服务的信用中介服务企业和机构及其活动在内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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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文化与教育子体系
市场经济讲究道德、精神和规则。社会舆论是改善市场经济秩序、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支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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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惩罚机制
含义
由所有授信单位共同参与、以企业和个人征信数据库的记录为依据、以信用记录和信用信息的公开为手段,来降低市场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从而约束社会各经济主体信用行为的社会机制。
基本要素
政府和民间的征信数据对征信机构的开放
由专业征信机构投资,通过联合征信形式采集征信数据,构筑征信数据库,并合法公开不同级别和类型的资信调查结果
由政府倡导建立一个市场联防机制,由具备监管功能的政府部门、各类授信机构、雇主、公用事业单位等参加,使失信企业和个人不能取得任何信用方式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