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商务法》
2018-11-19 16:05:00
电子商务法个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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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电子商务法
电子商务争议解决
电子商务促进
总则
电子商务:互联网、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不适用:金融类产品和服务、新闻信息、音频节目、出版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服务
电子商务经营者
定义1:通过互联网、从事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
定义2:自然人、法人、非法人
定义2-1: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定义1:为交易双方或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
定义2:供交易双方或度佛昂独立开展交易活动
定义3:法人、非法人组织
平台内经营者
定义1: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定义2-2: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定义1)的经营者
要求:应当依法办市场主体登记
但书1:个人卖农副产品、家庭受工业品、便民劳务和零星小额活动不需要登记
但书2:依法、行政法规不需要登记的
电子商务合同订立与履行
争议与解决
法律责任
附则
电子证据规则
运用规则
关联性
真实性
合法性
证明力
40条
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同等效力
电子签名法
第5条
随时调用
完成,未更改
也即电子发票也是原件
最高法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11条
法院的电子取证存证平台
原件问题
电子邮件
是否构成“原件”
是否为企业邮箱发送
如果放入收件夹项下的单独文件件,是否是复制来的?
转发的前序邮件是否构成原件
传真
证据提供的责任
证据效力的判定
证据取得的现实状况
思考:
如何收集、固定、利用电子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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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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