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在对有限的(个体-现象关系)进行判断时,同时考量个体与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再得出一般规律
穆勒五法
求同法
在多次实验中,保证有且仅有一种条件A相同,而均可获得相同的实验结果B时,归纳出A导致B
差异法
在多次实验中,保证至少两次实验的其中一次没有条件A,有条件A的实验获得现象B,没有条件A的实验没有实验B,归纳出A导致B
求同差异法(上述两者的结合)
共变法
多次实验中,对条件A的属性进行多次调整,现象B的属性也随之调整,归纳出A导致B
剩余法
多次实验中,一次实验包含条件A和条件BC,获得结果a,b,c<br>另外一次实验仅有BC,获得结果bc,<br>且BC与bc之间已判明因果关系,则归纳出A导致a
局限
归纳的因果关系必须是一对一的关系,对于一因多果的情况,无法使用科学归纳法
归纳的结果只是一种可能性的结果,需要结合其它方法加以证明
归纳问题(休谟问题)
科学归纳法“成立”的前提是AB间具有因果关系<br>因果关系是恒真的关系,即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有A必定有B<br>然而我们可以感知的范围是过去与现在,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断言AB“经常相伴出现”但不能说A必定有B<br>故我们无法说明AB间存在因果关系<br>所以科学归纳法——不成立
关于波普尔
波普尔对归纳的批判和休谟相同,波普尔的贡献在于对归纳问题(或者说对是否科学的划界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即——证伪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