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公司、白云公司与大海公司案件图示
2020-05-25 09:44:18   0  举报             
     
         
 阳光公司、白云公司与大海公司案件事实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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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纲/内容
 向银行贷款2000万元,贷款期限2年
  市中院
  2017. 12 . 20
    2013. 11 . 23
  阳光公司
  白云公司
  判决阳光公司支付白云公司货款3140万元,执行程序白云公司扣划阳光公司存款,执行终结
  白云公司起诉阳光公司购销合同纠纷双方质量问题争议较大
  原股东王某,按照转让的40%股权比例承担阳光公司对白云公司的债务
  公司设立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当日完成股权过户登记
  当地区法院
  新股东张某 20%
  原股东丁某,按照转让的60%股权比例承担阳光公司对白云公司的债务、阳光公司对大海公司的连带保证责任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次日完成股权过户登记
  2017. 11 . 7
  原股东丁某 60%
  为大海公司代偿银行贷款本息2240万元
  原股东王某 40%
  2018. 3 . 15
  新股东李某 40%
  2020年 3 月
  新股东李某 40%
  2019. 1. 8
  为大海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大海公司(阳光控股子公司)
  阳光公司、白云公司与大海公司案件图示
  2019. 3. 11
  新股东李某2019.1.9 股权合计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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