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开立II/III类银行账户
验证
可已绑定本人I类银行账户或信用卡账户进行身份验证,不得绑定非银行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进行身份验证
联网核查
在联网核查时间段以外时间办理II/III类户开户业务的,可采取如下两种方式进行联网核查
银行先开户,改账户只收不付,待联网核查时间开放验证后才能正常使用
可以通过公安部认可的其他查询渠道联网核查
柜面开立II/III类户
个人可以凭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柜面开立I/II/III类户,个人在银行柜面开立的II/III类户,无需绑定I类户或信用卡账户进行身份验证
银行通过电子渠道非面对面为个人开立II/III类户时,应当要求开户申请人登记验证的手机号码与绑定账户受用的手机号码保持一致
资料收集
遵守银行账户实名制对顶和反洗钱客户身份资料保存制度要求,流程开户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影印件或影像等。
有条件的银行,可以通过视频或者人脸识别等安全有效的技术手段作为辅助核实个人身份信息的方式
非面对面开II类户
应当向绑定账户开户行验证II类户与绑定账户为同一人开立且绑定账户为I类户或者信用卡账户,第三方机构职能作为验证信息传输通道
验证信息(至少这五要素)
开户申请人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绑定账户账号(卡号)
绑定账户是否为I类户或者信用卡
非面对面开III类户
应当向绑定账户开户行验证III类户与绑定账户为同一人开立
验证信息(至少这四要素)
开户申请人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绑定账户账号(卡号)
16号文
通过绑定账户转入资金验证
可以接收非绑定账户小额转入资金
16号文
如绑定本人本银行I类银行结算账户或信用卡开立的,且确认个人身份资料或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开立II/III类户时无需个人填写身份信息、出示身份证件等
银行为已经本银行面对面核实身份且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影印件或影像资料的个人开立II/III类户时,如果个人身份证件未发生变化的,可复用已有留存资料,不需重复留存身份证件复印件、影印件或影像等
同一银行法人为同一个人开立II类户、III类户的数量原则上分别不得超过5个
II类账户特性
使用权限
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业务
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
可以办理存取现金、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可配发实体卡
限额
非绑定账户转入资金、存入现金
日累计限额合计 1万 元
年累计限额合计 20万 元
消费和缴费、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取出现金
日累计限额合计 1万 元
年累计限额合计 20万 元
特性
银行可以向II类户发放本银行贷款资金并通过II类户还款,II类户不得透支。
发放贷款与资金归还,不受转账限额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