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大小
大型公司(大型企业)
大型工业企业的划分标准为:同时满足销售额3亿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亿元及以上,从业人员2000人及以上
创业的核心技术;规模经济,也就是成本优势;对供应链的管理能力;品牌价值;资源垄断
中型公司(中型企业)
一般指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的企业
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指企业的全部财产属于国家,由国家出资兴办的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
指一定范围内的劳动群众出资举办的企业
私营企业
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股份制企业
我国的股份制企业主要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两种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企业
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联营企业
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则要承担连带责任
指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组成新的经济实体
具备法人条件的联营企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包括中外合营者在中国境内经过中国政府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营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也包括由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按我国法律以合作协议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经中国有关机关批准而设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还包括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单独投资、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外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
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港、澳、台资企业
指港、澳、台投资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涉外经济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合资、合作或独资形式在大陆举办的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指一种以资本联合和劳动联合相结合作为其成立、运作基础的经济组织
它把资本与劳动力这两个生产力的基本要素有效地结合起来,具有股份制企业与合作制企业优点的新兴的企业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