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特定人群权益
2021-07-01 15:35:02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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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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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老年人
家庭赡养与扶养
家庭赡养(护理与照料、住房、
承包地、精神慰藉)扶养与监护
承包地、精神慰藉)扶养与监护
婚姻自主
财产与继承
赡养协议
家庭养老政策支持
社会保障
社会保险
护理保障
社会救助
住房保障
社会福利
社会扶养
保障措施
社会服务
发展目标
1、2020年,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服务养老体系更加建去拿
2、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乡镇
和60%以上农村社区建立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
和60%以上农村社区建立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
3、到2022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
主要任务
1、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网站
2、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3、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
4、加强农村养老服务
5、推进医养结合
6、加强老年人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
7、发展老年医疗与康复护理服务
8、加强老年人精神关爱
社会优待
宜居环境
参与社会发展
妇女
政治权利
参与公共事务管理、选举和被选举、妇女干部培养与选拔
文化教育
教育机会平等、教育权利保障、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文化权利平等
劳动与社会保障
录用薪酬待遇和职务晋升劳动保护
财产权益
土地承包、财产继承
人身权利
·人身自由、生命健康权、防止性侵害、人格权
婚姻家庭权益
婚姻自主、反对家庭暴力、家庭财产权、子女监护权、生育权
未成年人
生存权利
发展权利
受保护权利
参与权
受教育权利
残疾人
康复
1、总体方针
以社区康复为基础,康复机构为骨干,残疾人家庭为依托
2、康复机构建设与服务开展
3、社区康复场所设立与服务开展
4、康复服务要求
5、康复人才培养
6、康复器械提供
教育
1、教育方针
实施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普及为重点方针,保障义务教育,着重发展职业教育,
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2、义务教育
1、支持普通学校中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必要设备和人员;
2、加强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3、职业教育
残疾人职业教育以普通职业教育机构为主,特殊职业教育机构为辅实施;
4、学前教育
5、普通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及继续教育
劳动就业
1、就业方式
1.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全日制工作残疾职工应占25%以上;
2.国家实施按比例的,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2、就业促进
税收减免政策和其它扶持政策,指标下达、支持个体
3、就业保护和培训
不得歧视,不得拒收
文化生活
社会保障
1、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对象:低保家庭中残疾人的额外支出;
2.补贴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社会发展水平和
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统筹确定
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统筹确定
3.补贴形式:现金形式,按月发放
4.政策衔接:符合条件可同时申请两补
5.申领程序和管理办法
3、法律援助
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残联法律救助站提出申请
4、残疾人供养和托养
体系建设、服务管理、服务政策扶持和服务专业化建设方面
5、残疾人公共服务
1.残疾人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
2.盲人持证免费乘坐市际公共交通
3.盲人读物免费邮寄
无障碍环境
设施、信息交流、公共空间、政治参与
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
1、任务目标
2020年实现农村残疾人“两不愁五保障”,家庭收入达到或接近当地平均收入水平
2、政策保障
3、扶持措施
实施“阳光助残扶贫”项目、“阳光安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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