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
谈判对手方:欧盟、伞形国家集团、小岛国集团、新兴经济体发展中国家
博弈焦点:谁减排
第一个里程碑文件:《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2年)确定“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第一个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全球性制度安排:《京都协定书》(1997年)首次以国际性法规的形式对发达国家温室气体减排做出明确;引入市场机制作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新路径,催生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2020之后全球气候治理安排:《巴黎气候变化协定》(2015年)
巴黎协定
2015年12月1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近200个缔约方一直同意通过《巴黎协定》,为全球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中长期行动指明了方向。
2℃/1.5℃
同意将本世纪内全球平均升温控制在工业化前的2度以内,并为控温1.5度而努力
净零排放
全球将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峰,继而于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
每五年盘点
从2023年开始,每五年将对全球行动总体进展进行一次盘点,以帮助各国提高承诺、将强国际合作,实现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长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