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为主划分评价单元
对于工艺方案、总体布置及自然条件和社会环境对系统的影响等综合性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和评价,宜将整个系统作为一个评价单元。
将具有共性危险因素、有害因素的场所和装置划为一个单元。
按危险因素的类别划分成若干单元,再按工艺、物料、作业特点(即其潜在危险因素的不同)划分成子单元分别进行评价。将存在起重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等危险因素的各码头装卸作业区作为一个评价单元;有毒危险品、散粮、矿沙等装卸作业区的毒物和粉尘危害部分则列入毒物和粉尘有害作业评价单元:
进行安全评价时,宜按有害因素(有害作业)的类别划分评价单元。例如,将噪声、辐射、粉尘、毒物、高温、低温、体力劳动强度危害的场所各划规为一个评价单元
以装置和物质特征划分评价单元
按工艺装置功能划分,主要可分为以下几个区域:
原料贮存区域:
反应区城;
产品蒸馏区域;
吸收或洗涤区城;
中间产品贮存区域:
产品贮存区域;
运输装卸区域
催化剂处理区域:
副产品处理区域:
废液处理区域;
通人装置区的主要配管桥区;
其他(过滤、干燥、固体处理、气体压缩等)区域。
按布置的相对独立性划分,主要有以下两点划分原则:
以安全距离、防火墙、防火提、隔离带等与其他装置隔开的区域或装置部分可作为一个单元;
贮存区域内通常以一个或多个防火堤(防火墙、防火建筑物)内的贮罐、贮存空间作为一个单元。
按工艺条件划分评价单元。按操作温度、压力范围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的单元;按开车、加料、卸料、正常运转、添加触剂、检修等不同作业条件划分为不同的单元。
按贮存、处理的危险物品的潜在化学能、毒性和危险物品的数量划分评价单元主要有以下两点划分原则:
一个贮存区域内(如危险品库)贮存不同危险物品,为了能够正确识别其相对危险性,可划分为不同单元;
为避免夺大评价单元的危险性,评价单元中的可燃、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最低限量为2270 kg(5000 磅)或 2.73 m(600 加)小规模实验工厂上述物质的最低限量为454 kg(1000磅)或0.545 m(120 加)(该限制为道化学公司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第七版的要求,其他评价方法,如 ICI蒙德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计算法没有此限制)。
按事故后果的严重性划分评价单元。根据以往的事故资料,将发生事故时能导致停产、波及范围大、能造成巨大损失和伤害的关键设备作为一个单元;将危险性大且资金帝度大的区域作为一个单元。
将危险性特别大的区域、装置作为一个单元。
依据评价方法的有关规定划分
如蒙德火灾、爆炸、毒性指数评价法需结合物质系数以及操作过程、环境或装置采取措施前后的火灾、爆炸、毒性和整体危险性指数等划分评价单元;故障假设分析法则按问题的类别,例如按照电气安全、消防、人员安全等问题分类划分评价单元;模糊综合评价法需要从不同角度(或不同层面)划分评价单元,再根据每个单元中多个制约因素对事物作出综合评价,建立各评价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