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自治处罚的法治悖反、制度回应与规制路径
2023-01-12 21:40:00 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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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社会自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 实践中,社会自治组织频繁运用与行政处罚相当的处罚方式维护自治秩序,时有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情形发生,行政法应予以关注。
背景
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新行政法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未来《行政处罚法》之修改,应超越传统予以制度回应,有条件地允许社会自治组织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并从处罚设定、处罚实施、处罚救济 3 个环节进行法律规制,建构起兼顾社会自治自主性与保障公民权利的社会自治处罚制度。
设想
本文认为应当肯定社会自治处罚中的“行政处罚”,将其作为新型处罚纳入行政法制度中,构建“社会自治处罚”制度,从而既促进社会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又确保社会自治符合法治原则。
观点
摘要
基本符合行政处罚的行政性、具体性、外部性、最终性、制裁性和一次性特征③。
笔者以为,与其将社会自治处罚称为“特殊的行政处罚”,不如将其认作是新行政法发展趋势下衍生的“新行政处罚”(相对于现行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而言)。
(一)社会自治处罚的行政处罚属性
2021 年 1 月 22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行政处罚(修订案)》增加了对行政处罚的定义,在第 2 条将行政处罚定义为“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利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由此,明确宣告具有行政处罚属性的社会自治处罚的违法性
(二)社会自治处罚的法治悖反
一、社会自治处罚的行政处罚属性及其法治悖反
社会自治必然需要拥有强制性的类似于行政处罚的手段,这是民事惩罚或民事责任所不能代替的。
1.社会自治中“行政处罚”的正当性
对处罚权的完全保留,将严重限制社会自治发挥其作为新型社会治理模式的作用。 社会自治一般存在于基层组织、社区组织、行业组织等社会组织中,这些领域涉及的具体事务、具体情况、具体需求具有独特性和多样性,因而对处罚种类和形式的需求亦有所差别。
2.社会自治中“行政处罚”的必要性
(一)社会自治处罚中“行政处罚”的正当性与必要性
1.社会自治需要行政法的干预
社会自治处罚的争议只要不受司法审查受案范围限制,便基本能够受到司法的监督。但是在我国,仅解决法院的受案范围问题还远不能实现司法对社会自治处罚的有效监督
2.我国司法制度需要建立专门的社会自治处罚制度
(二)突破传统疆域:社会自治处罚适当纳入行政法调整
二、制度回应:行政法体系下的社会自治处罚制度之创议
社会自治处罚的入法可依循《行政处罚法》,通过法律修订
依据
入法途径
处罚设定、处罚实施、处罚救济⑩
法律控制
规制路径
社会自治处罚不能设定人身自由罚
原则上社会自治处罚可以设定声誉罚、财产罚和资格罚。
不同类型的社会自治组织的处罚设定权应有所区别
1.社会自治处罚种类的设定范围
2.与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的关系
3.处罚设定机关和设定规则
(一)处罚种类规制:社会自治处罚的设定制度
要求社会自治组织在设定处罚时必须规定相应的处罚实施程序,否则处罚设定将被视为无效或将适用《行政处罚法》的处罚程序
法律应规定社会自治组织自行规定实施程序的最低正当程序标准。
什么样的程序才能适用大部分场景,应该怎么设置程序?
外框
(二)程序规制:社会自治处罚的实施制度
应要求内部救济机构具有一定的独立性,符合正当程序原则,能够提供实质意义上的救济。
1.社会自治组织的内部救济制度
2.行政复议或其他相关复议、仲裁等救济途径
3.行政诉讼的救济机制
(三)权利规制:社会自治处罚的救济制度
三、社会自治处罚入法途径与规制路径
论证
子主题
分支主题
社会自治处罚的法治悖反、制度回应与规制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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