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审核程序(北交所注册制)
2023-02-06 04:26:14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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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审核程序(北交所注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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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审核机构首轮问询
审核通过
审核环节
发行人预披露
补正(30个工作日内)
发行人择机发行股票
终止审核
发行人审核问询回复
视情况要求交易所进一步问询审核
20+20个工作日
受理环节
1年内
注册环节
10个工作日
上市委员会审议
20个工作日
不予注册
交易所决定是否受理
5个工作日
审核机构继续问询
交易所认为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决定,或者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自决定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后,发行人可以再次提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
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回复审核问询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自受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之日起,交易所两个月内形成审核意见。
不予受理
当日
予以注册
予以受理
交易所报送审核意见及相关材料
材料符合要求
发行人提交上市申请
中国证监会决定是否予以注册
材料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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