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引导地方资金政策变化
《中央补助地方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04〕12号)
首次发布
结构:总则、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原则和补助范围、专项资金的申请和审批、管理和监督检查、附则
分配原则:择优支持、倾斜扶持、专款专用
申请流程:地方填写申报书-》报省级财政部门->省级审核汇总到财政部-〉财政部审核
申请时间:3.1-6.30
《中央补助地方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2〕396号)
第一次修订
结构:总则、管理使用原则和补助范围、申请和审批、项目管理、监督检查、附则
分配原则:统筹规划(五年规划)、突出重点、倾斜扶持、专款专用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81号)
第二次修订
重点变化:<b>由补助变为引导;由财政部单独发布变为财政部、科技部联合发布;三年滚动规划;增加公开公示环节</b>
结构:总则、支持范围与方式、分配方法、下达与备案、监督与绩效、附则
分配原则:中央引导、省级统筹,整合资源、完善体系,绩效导向、激励相容
支持领域:地方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地方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地方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地方科技创新项目示范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
第三次修订
结构:不分章节
原则:中央引导、省级统筹,简政放权、激发活力,聚焦重点、突出绩效
支持领域: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b>首次增加监管部门</b>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
第四次修订
6点原则:中央决策部署,突出支持重点;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科技创新相关规划;按照编制财政中期规划的要求,统筹考虑有关工作总体预算安排;坚持统筹兼顾,结果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支持领域: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