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及计算
2024-03-28 22:56:12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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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个人所得税9个应税项目,及相应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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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及计算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额-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附加-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工资薪金所得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800
应预扣预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1-20%)
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
劳务报酬所得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800)*70%
应预扣预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1-20%)*70%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支出扣除相关知识(详见链接)
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总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财产租赁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
重点point:综合所得概念只适用居民个人;如果是非居民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附加-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收入总额
收入总额*(1-20%)
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收入总额*(1-20%)*70%
收入额确定
居民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三险)
居民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一金)
专项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7项)(详见链接)
个人缴付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
其他扣除
合并为【综合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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