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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6 20:59:02 8 举报
刑法法考观点展示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少数说:保护法益
多数说:保障人权
刑法的功能
防卫认识不要说:必然构成正当防卫,只要求客观上制止了不法侵害
防卫认识必要说:必然构成不正当防卫,要求主客观都制止了不法侵害
难点:防卫认识必要说罪名的判断方式,从2个层面:1.事实层面(客观上):是否有死亡/重伤结果2.法律评价层面(主观上):死亡/重伤结果,是否是好结果——如果是好结果,定未遂
偶然防卫
具体符合说(行为正义):正常分析
法定符合说(结果正义):严惩犯罪份子
打击错误(方法错误)
前行为:故意杀人,重伤昏迷;后行为:抛尸
多数说:二因一果,择一重罪处罚
少数说:后因一果,构成2罪“未遂+既遂”,数罪并罚
事前故意(结果推迟发生)
客观说(多数说):依据社会一般人的看法
纯粹主观说、纯粹客观说都是少数说
犯罪中止的前提条件:具有犯罪可能性
共犯独立性(少数说):对教唆犯、帮助犯定罪应独立判断
共犯从属性(多数说):实行者构成犯罪是教唆者、帮助者构成犯罪的前提
共同犯罪
犯罪共同说(少数说)完全犯罪共同说部分犯罪共同说
行为共同说(多数说):只要行为人一起制造违法事实,就是共同犯罪
注意:部分犯罪共同认为:过失不成立共同犯罪→存疑有利于被告 行为共同说认为:部分实行,全部负责 因此在过失的共同犯罪领域:行为共同说——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部分犯罪共同说——都无罪
共同犯罪的“相同性”
肯定说(多数说)——针对片面犯罪人:构成别人的犯罪行为的片面的实行犯; 针对以为是单干的犯罪人:根据主观定实际行为
否定说(少数说)——针对片面犯罪人:自己的犯罪行为+别人的犯罪行为的帮助犯,想象竞合。 针对以为是单干的犯罪人:根据主观定实际行为注意:否定说不承认“片面的实行犯”,但承认“片面的帮助犯”
片面的共同犯罪(片面的实行)
多数说:有罪
少数说:无罪
教唆或帮助他人自杀(没有支配力)
肯定说(少数说):构成侵占罪,被侵占人具有请求返回权,即法律不允许黑吃黑
否定说(多数说):不构成,非法物的所有权归国家,被侵占人没有请求返回权,即如果认定是侵占罪成立民法与刑法的矛盾(侵占人可能定隐瞒犯罪所得罪)
侵占罪——侵占非法物的认定
多数说(信鬼神):定盗窃罪
少数说(唯物论):定侵占
盗窃罪——死者占有问题
多数说:主客观不一致,不构成转化型抢劫,构成前罪+故意伤害罪并罚
少数说:转化属于主观心理,构成转化型抢劫
抢劫罪——对暴力威胁的对象存在对象错误(误把路人认为是抓捕者)
多数说:前三罪既遂,转化型抢劫就既遂
少数说:暴力取得财物后,转化型抢劫才既遂
抢劫罪——对转化型抢劫的既遂标准
多数说(司法解释):构成盗窃“数额特别巨大财务”的未遂、盗窃“数额较大财务”的既遂,择一重刑处罚
少数说(只看客观):定盗窃“数额较大财务”的既遂
财产型犯罪中关于主客观一致对客观上未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犯罪的定刑问题
否定说(多数说):不构成盗窃罪。理由1:犯罪人无转移占有债权的意图;理由2:逃单行为数量众多,应保持刑法迁抑性
肯定说(少数说):构成盗窃罪。理由1:转移占有只针对有型物,不针对无形财产性利益;理由2:侵害了店家的利益
财产型犯罪中关于盗窃财产性利益——逃费问题
多数说:在ATM机上构成盗窃罪,在柜台上构成诈骗罪。理由:现金归银行所有,犯罪人无权取走
少数说:无罪。理由:资金在犯罪人卡里,有取款权。
财产型犯罪中关于盗窃财产性利益——存款问题(汇错款)
都是构成:“触犯侵占与诈骗,2罪”,但结果和理由有观点展示
观点一(少数说):定侵占罪。理由:没有侵犯新的法益,属于事后不可罚
观点二(多数说):侵占与诈骗,择一重。理由:受害人只损失了一份财产,因此重罪吸收轻罪
财产型犯罪中关于免除返还义务的罪数问题——先侵占后诈骗
观点一(多数说):盗窃与诈骗,择一重。理由:受害人只损失了一份财产,因此重罪吸收轻罪
观点二(少数说):盗窃与诈骗,数罪并罚。理由:2个行为,前者是财物,后者是现金或另一种财物
财产型犯罪中关于先偷后骗的罪数问题
此类题型中存在犯罪人表见代理的问题
观点一(少数说):构成盗窃罪。犯罪人冒充债权人向债务人要钱,盗窃了债权人的权利
观点二(多数说):构成诈骗罪(新型三角诈骗)。受害人因为被骗处罚了资金的财务
财产型犯罪中关于冒名实现债权的定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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