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农抑商政策
商鞅奖励耕织的政策固然没错,但他又规定凡从事末业(工商)者,全家没入官府,罚为官奴婢。
这种重农抑商政策政策以后被历代封建统治者奉为金科玉律,即时在封建社会早期已无多少积极作用,到我国封建社会后期更是成为严重阻碍工商业发展的政策。
“编民为什伍”和“连坐”法
商鞅为了加强管理和统治广大居民,规定分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什。又规定什、伍之内各家互相纠察,“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这种使人民互相监视、互相告发,从而使全体人民时刻处在互相猜疑的白色恐怖之中,到王安石变法时演变为“保甲制度”,以后又被国民党所继承。到抗日战争时期,沦陷区的日本侵略者也实行保甲制度。
轻视教化,鼓吹轻罪重罚
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广大人民所受的剥削与压迫,在一定程度上给广大人民带来巨大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