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论-平等主体经济纠纷解决途径
2023-10-03 14:15:55 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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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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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民事诉讼
适用范围
平等主体
<font color="#e74f4c">人身</font>+财产
审判制度
二审终审制
终审裁决有误,通过<font color="#e74f4c">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font>予以纠正
特殊情况一审终审
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简易程序中的<font color="#e74f4c">小额</font>诉讼程序案件
最高法院作的一审判决裁定
合议制
审判组织由3名以上审判人员组成(审判人员包括人民陪审员)
合议制与独任制的适用
一审
独任制
审判员
案件简单(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简易程序/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合议制
审判员+陪审员(1+2)
一般案件
审判员
特别程序中的选民资格案/重大疑难案
二审
独任制
审判员
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
不服裁定提起上诉的简单案件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
合议制
审判员
其他案件
回避制
直接影响按揭结果的相关人员
证人不适用回避制度
当事人可书面/口头提出
公开制
一般公开审判过程
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法律规定的,依法不公开审判过程
离婚/涉及商业机密案件,一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判过程
<font color="#e74f4c">审判结果一律公开</font>
级别管辖
基层-中级-高级-最高级
地域管辖
一般管辖(普通管辖)
原告迁就<font color="#e74f4c">被告</font>原则
户籍所在地--主要办事机构地--注册/登记地
经常居住地原则
离开住所地满一年,经常居住地优于住所地
离开住所地满一年但是是因为住院就医的不算
多人涉诉原则
被告是自然人,找被告所在地
被告是企业,找公司地址,找不着地址找合伙人住所地
特殊管辖<br><font color="#e74f4c">(哪边法院更方便取证哪边法院管;<br>不管哪边管,被告地法院肯定有管辖权)</font><br>
合同
保险
票据
运输
侵权
交通
公司
专属管辖
和不动产沾边的纠纷案件
找不动产所在地
继承遗产纠纷
被继承人死亡地/主要遗产所在地
港口纠纷案
港口所在地
协议管辖
不可协议人身权相关纠纷的管辖地
不能违背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
共同管辖
立案在先原则
谁先立案谁管
禁止踢皮球原则
先立案的不得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
已经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
立案后发现已经有先立案的,可移送先立案法院
诉讼时效期间
适用范围
适用
<font color="#e74f4c">不适用<br>(主观题)</font>
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的特殊规定
支付<font color="#e74f4c">存款</font>本金+利息的请i去权
兑付国债/<font color="#e74f4c">债券</font>/非定向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font color="#e74f4c">缴付出资</font>请求权(认缴-实缴差额)
民法典规定
请求停止侵害(侵权)
请求排除妨碍/消除危险/<br><font color="#e74f4c">不动产物权+<b>登记的动产</b>物权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font>
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人身)
具体期间<br>(哪个先到期那天就是截止日)
一般自知道/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日起3年内
最长诉讼时效自权力被侵害之日起不中止20年内
起算点<br>(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判定)
一般按照约定的履行之日起算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在债权人主张权利时明确表明不履行义务时,自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算
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无/限制人对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自法定代理关系终止日起算<br>(儿子告爹,等解除代理关系再算)
未成年遭性侵的赔偿请求权,自受害人年满18岁之日起算;<br>(成年之前也可以起诉,但不计入诉讼时效范围)
中止、中断
<font color="#e74f4c">中止(</font>暂停、事后继续)
法定障碍<br>(<font color="#e74f4c">客观原因</font>)
不可抗力
无/限制人无法定代理人;代理人死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继承开始后尚未确认继承人
权利人被义务人/其他人控制
最后6个月期间法定障碍消除,自消除日起延长6个月<br>(<font color="#e74f4c">障碍消除日+6个月</font>)
<font color="#e74f4c">中断(</font>归0重算诉讼时效)
法定情形<br>(<font color="#e74f4c">主观原因</font>)
权利人像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权利人提起诉讼/申请仲裁
法定情形消除日起重新算诉讼时效(<font color="#e74f4c">归0+3年</font>)
届满、抗辩、法定
诉讼期限届满,义务人可针对权利人的胜诉权抗辩,法院不可强制其执行义务;<br>权利人的实体权利不消灭,但义务的履行全靠义务人的良心
义务人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时,(秉着保护权利人权力的态度)法院<font color="#e74f4c">不应/主动</font>提醒义务人诉讼时效抗辩权
义务人须在一审期间提出抗辩权,二审期间提出,法院不予支持/二审后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法院不予支持
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诉讼程序
一审
开庭并公开审理
简易一般诉讼程序的不适用情形
被告下落不明
发回重审
当事人人数众多
适用审判监督程序
涉及国家、社会公众利益
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撤销神效判决/裁定/调解书
简易小额诉讼程序
适用前提
金额小于等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平均工资的50%
金额大于50%小于等于200%
不适用情形
<font color="#e74f4c">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案件</font>
涉外案件
对需要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案件
一方下落不明
当事人提出反诉
二审
当事人<font color="#e74f4c">不服</font><font color="#000000">一审法院</font><font color="#e74f4c">尚未生效</font>的判决/裁定
二审上诉期
判决送达之日起15天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
二审终审;<br>发回重审的,视同一审,不服可以上诉
再审
法院<font color="#e74f4c">院长</font>发现有误需要再审的,<font color="#e74f4c">提交审判委员会</font>讨论决定
<font color="#e74f4c">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font>法院/<font color="#e74f4c">上级对下级</font>法院的裁定发现有误的,<font color="#e74f4c">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再审</font>
<font color="#e74f4c">当事人</font>发现有误的,向<font color="#e74f4c">上一级</font>申请再审;<br>当事人人数众多/双方均为公民,可以向原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原判决不停止;(确实有误的,先执行再赔偿)
诉讼调解
可调解
不调解
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无被告)
婚姻等<font color="#e74f4c">人身关系确认</font>案件
效力
一调终局制,不得上诉/再行起诉
执行
强制执行
执行期限2年
一般情况自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期间最后一日起算
分期履行的,按照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未规定履行期限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
仲裁
适用范围
适用仲裁法
平等主体、合同/经济纠纷
适用其他法
劳动争议
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br>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适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不能仲裁
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涉及人身关系
行政争议
涉及不平等主体
原则
自愿
双方自愿、仲裁无级别无地域管辖
公平合理
法律+道德审判
独立仲裁
民间组织,不隶属国家机关,仲裁机构之间无隶属关系,<font color="#e74f4c">受人民法院监督</font>
一裁终局
一经裁决,同一纠纷<font color="#e74f4c">不能</font>再次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协议
形式
书面
内容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仲裁事项
选定的<font color="#e74f4c">仲裁委员会</font>
效力
排他性
经济纠纷或裁或审,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管辖
自愿原则的体现
独立性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效力异议
当事人对协议效力有异议,在<font color="#e74f4c">首次开庭前</font>提出
当事人对协议效力有异议,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请求法院作出裁定
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font color="#e74f4c">法院</font>裁定
无视协议的存在<br><font color="#e74f4c">(简答题)</font>
当事人<font color="#e74f4c">达成仲裁协议</font>,<font color="#e74f4c">一方</font>向法院<font color="#e74f4c">起诉未申明</font>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后,<br><font color="#e74f4c">另一方</font>在首次<font color="#e74f4c">开庭前</font>提交仲裁协议的,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另一方在<font color="#e74f4c">首次开庭前</font>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同<font color="#e74f4c">放弃仲裁协议</font>,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无效
约定的<font color="#e74f4c">仲裁事项超过</font>法律规定的<font color="#e74f4c">仲裁范围</font>
<font color="#e74f4c">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font>订立的仲裁协议
<font color="#e74f4c">非自愿</font>,一方受胁迫订立的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font color="#e74f4c">对仲裁事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font>,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后有效);<br>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程序
仲裁庭
组成
约定由1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需当事人双方共同制定<font color="#e74f4c">or</font>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先各自指定<font color="#e74f4c">or</font>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需当事人双方共同制定<font color="#e74f4c">or</font>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br>第3名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
回避制度
凡是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仲裁员都得回避
开庭与公开
默认开庭不公开
协议约定不开庭/可公开仲裁的除外;<br>
和解与调解
和解
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和解后,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出裁决书/撤回仲裁申请
和解并请求出裁决书后后悔了,不可以再次请求仲裁
一裁终局原则
和解并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了,可以再次申请仲裁
自愿原则
调解
仲裁庭作出裁决之前,<font color="#e74f4c">可以</font>先调解
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font color="#e74f4c">应当</font>调解
调解成功,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裁决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应
<font color="#e74f4c">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font>
当事人在调解书<font color="#e74f4c">签收之前反悔</font>了,视作调解失败,仲裁庭应及时作出裁决书
调解不成功,仲裁庭应该及时作出裁决
<font color="#e74f4c">裁决书自作出之日生效</font>
裁决
少数服从多数
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由首席仲裁员意见裁决
履行
一经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
一方当事人<font color="#e74f4c">不履行裁决</font>时,另一方可以<font color="#e74f4c">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font>裁决
撤销裁决
法定情形
没有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庭的组成/仲裁程序违法
裁决根据的证据是假的/当事人隐瞒证据
撤销程序
当事人<font color="#e74f4c">有证据</font>证明裁决书符合撤销情形的,<font color="#e74f4c">收到裁决书6个月内</font>,<font color="#e74f4c">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font>的<font color="#e74f4c">中级人民法院</font>申请撤销裁决
中止/终结/恢复执行
当事人其中一方申请撤销裁决的,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法院裁定”裁决撤销“,应当终结执行
撤销裁决被法院驳回的,应当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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