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船舶类资产处置
2025-04-29 17:21:29 0 举报
非船舶类资产处置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安全环保部
相关部门
10、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8、集团公司审批
3、安全环保部审核
4、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ZC-03资产处置(转让)-02 非船舶类资产处置(转让)
公司领导
结束
通过
9、根据批复组织船舶处置工作
1、提出资产处置申请,组织鉴定
6、支委会前置、董事决定
11、更新资产管理台账
2、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5、上级公司审批
7、上级公司党委会前置、董事会决策
不通过
备注:本流程图节点4-8中:(一)拟处置单项(批次)资产账面净值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的非船舶和房屋资产类,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报上级公司审批;拟处置单项(批次)资产账面净值高于50万元人民币且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的非船舶和房屋资产类,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报上级公司董事长专题会审批;拟处置单项(批次)资产账面净值高于100万元人民币的非船舶和房屋资产类,经公司支委会前置研究、董事决定并报送上级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会决策,其中净值高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履行完内部决策程序后逐级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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